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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15:04:56  浏览:97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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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评价〔2003〕72号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中央企业:

  为了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自身实际,认真遵照执行,并及时反映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清产核资清查出的在基准日之前,已经发生的各项财产损失和以前年度的经营潜亏及资金挂账等。

  第三条企业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依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本规则规定进行核实和认定。

  第四条企业清产核资中清查出各项资产损失的核实和认定,依据有关会计科目,按照货币资金损失、坏账损失、存货损失、待摊费用挂账损失、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无形资产损失、其他资产损失等分类分项进行。

  第五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对企业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和认定工作。

  第二章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

  第六条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需要申报认定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提供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

  第七条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企业收集到的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部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

  (一)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二)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三)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四)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及清偿文件;

  (五)政府部门的公文及明令禁止的文件;

  (六)国家及授权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

  (七)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

  (八)符合法律条件的其他证据。

  第八条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是指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分析计算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对企业的某项经济事项发表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专业鉴定机构等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或鉴证意见书。

  第九条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本企业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对涉及财产盘盈、盘亏或者实物资产报废、毁损及相关资金挂账等情况的内部证明和内部鉴定意见书等,主要包括:

  (一)会计核算有关资料和原始凭证;

  (二)资产盘点表;

  (三)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四)企业内部技术鉴定小组或内部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应当聘请行业内专家参加技术鉴定和论证);

  (五)企业的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六)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的损失,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第十条对作为资产损失的所有证据,企业都应当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逐级审核,认真把关;承担企业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根据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做好相关证据的复核、甄别工作,逐项予以核实和确认。

  第三章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

  第十一条为保证企业资产状况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依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和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认定为损失,经批准后可予以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积极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

  对数额较大、影响较大的资产损失项目,企业应当逐项作出专项说明,承担专项财务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重点予以核实。

  第十三条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其损失金额无法根据证据确定的,或者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证明的有关资产损失,应当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后出具鉴证意见书。

  第十四条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五条企业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应当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者能收回残值的,应当积极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第十六条企业清查出的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引起的资产不实,不属于资产损失的认定范围,应当由企业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办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出相关意见后自行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集团内部单位之间、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互相往来款项、投资和关联交易,债务人核销债务要与债权人核销债权同等金额、同时进行,并签订书面协议,互相提供处理债权或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第四章货币资金损失的认定

  第十八条货币资金损失是指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金融机构存款发生的有关损失。

  第十九条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将现金短缺数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数额,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损失:

  (一)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二)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

  (三)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应当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四)涉及刑事犯罪的应当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第二十条企业清查出的存款中金融机构已付、企业未付的款项,依据财产清查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及相应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逐笔查明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的形成原因,确认与收款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核实情况分清责任。对不能收回款项,比照本规则坏账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第五章坏账损失的认定

  第二十一条坏账损失是指企业不能收回的各项应收款项造成的损失,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发生坏账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对在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坏账,企业应当逐项分析形成原因,对有合法证据证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分别不同情况,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三条债务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注销、吊销工商登记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造成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三)政府部门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对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应当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实际清偿部分后,对不能收回的款项,认定为损失。

  对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四条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应收款项,在取得公安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已失踪、死亡的证明后,确定其遗产不足清偿部分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五条债务人因遭受战争、国际政治事件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六条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有败诉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法院的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七条在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的,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八条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有依法催收磋商记录,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在最近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二十九条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债务人在境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经依法催收仍不能收回的,在取得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取得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商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后,认定为损失。

  第三十条对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企业为了减少坏账损失而与债务人协商,按一定比例折扣后收回(含收回的实物资产)的,根据企业董事会或者经理(厂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级及以下企业应有上级母公司的核准文件)和债权债务双方签订的有效协议,以及已收回资金的证明,其折扣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六章存货损失的认定

  第三十一条存货损失是指有关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发生的盘盈、盘亏、变质、毁损、报废、淘汰、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以及存货成本的高留低转资金挂账等。

  第三十二条对盘盈和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存货盘点表;

  (二)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三)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1.存货保管人对于盘盈和盘亏的情况说明;

  2.盘盈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包括相关入库手续、相同相近存货采购发票价格或者其他确定依据);

  3.盘亏存货的价值确定依据;

  4.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三十三条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小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者批量金额较大的存货,应取得国家有关技术鉴定部门或具有技术鉴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1.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2.残值情况说明;

  3.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第三十四条对被盗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以下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第三十五条对已削价、折价处理的存货,由企业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凭证将原账面价值与已收回价值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三十六条对清查出的存货成本高留低转部分,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七章待摊费用挂账损失的认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清查出的已经失去摊销意义的费用项目,由企业作出相关事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三十八条企业清查出的长期应摊未摊费用,由企业作出难以自行消化的未摊销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三十九条企业清查出的有关应提未提费用,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四十条企业清查出的以前年度由于国家外汇汇率政策调整引起的汇兑损失挂账,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认定为损失。

  第八章投资损失的认定

  第四十一条投资损失是指企业发生的不良股权或者债权投资造成的损失,包括长期投资损失和短期投资损失。对清查出的不良投资,企业要逐项进行原因分析,对有合法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认定为损失。

  第四十二条被投资单位已破产、清算、被撤销、关闭或被注销、吊销工商登记等,造成难以收回的不良投资,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法院的破产公告或者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二)工商部门的注销、吊销文件;

  (三)政府部门的有关行政决定文件;

  对已经清算的,扣除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经过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投资的差额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四十三条对企业有关参股投资项目金额较小,确认被投资单位已资不抵债、连续经营亏损3年以上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第四十四条企业经营期货、证券、外汇等短期投资未进行交割或清理的,不能认定为损失。

  第九章固定资产损失的认定

  第四十五条固定资产损失是指企业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发生的盘盈、盘亏、淘汰、毁损、报废、丢失、被盗等造成的净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盘盈的固定资产,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

  (一)固定资产盘点表;

  (二)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说明材料;

  (三)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

  (四)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固定资产的盘盈,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应当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估价,出具估价报告。

  第四十七条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固定资产盘点表;

  (二)盘亏情况说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企业要逐项作出专项说明,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后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三)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

  (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第四十八条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毁损,由企业作出专项说明,应当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证明;

  (三)不可抗力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当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的房屋拆除证明;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

  (四)企业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

  (五)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第四十九条对被盗的固定资产,将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的赔偿和保险理赔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

  (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第十章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损失的认定

  第五十条在建工程损失和工程物资损失是指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工程物资报废或者削价处理等发生的损失。

  第五十一条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国家明令停建项目的文件;

  (二)规划等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工程停建、拆除通知文件;

  (三)企业对报废、废弃的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的鉴定意见和原因说明及核批文件;单项数额较大的在建工程报废,应当有行业专家参与的技术鉴定意见;

  (四)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价值确定依据。

  第五十二条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差额部分,依据下列证据,认定为损失:

  (一)有关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证明;

  (二)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理赔情况说明;

  (三)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核准文件。

  第五十三条工程物资发生损失的,比照本规则存货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第十一章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损失的认定

  第五十四条无形资产损失是指某项无形资产已经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再带来经济利益,而使该无形资产成为无效资产,其账面尚未摊销的余额,形成无形资产损失。

  第五十五条企业清查出的无形资产损失,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或者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认定为损失。

  第五十六条企业或有负债(包括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行为造成的损失)成为事实负债后,对无法追回的债权,分别按有关资产损失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一)对外提供担保损失。被担保人由于不能按期偿还债务,本企业承担了担保连带还款责任,经清查和追索,被担保人无偿还能力,对无法追回的,比照本规则坏账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二)抵押损失。由于企业没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使抵押资产被拍卖或变卖,其账面价值与拍卖或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或变卖证明,认定为损失。

  (三)委托贷款损失。企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对贷款单位不能按期偿还的,比照本规则投资损失的认定要求,进行损失认定。

  第五十七条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发生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另行报批。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企业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清产核资工作档案,清产核资各种工作底稿、各项资产损失认定证明和会计基础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按规定期限保存。

  第五十九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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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发布银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银监发〔2011〕1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成立以来截至2010年11月10日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成立

以前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涉及银监会监管职责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银行业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等39件规章(附件1),继续有效。

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等493件规范性文件(附件2),继续有效。

三、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等6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3),继续适用。

四、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2件规章(附件4),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五、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等82件规范性文件(附件5),自公告之日起废止。

六、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66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附件6),不再适用。

以上清理结果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3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信息:
附件1: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章39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C11FDE83496B151DFF5920CFCBEA3E00.doc
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93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F71F844DC5B458C5FF3F3ECFA9626700.doc
附件3:继续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8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649536634481932BFFA03CE9002CE400.doc
附件4:由中国银监会发布,废止的规章2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FB4DD814FC567985FF9BF6CC993A4B00.doc
附件5:由中国银监会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82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5D570DFA920923E3FFFC81670CE41F00.doc
附件6: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不再适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6件
http://www.cbrc.gov.cn/chinese/files/2011/201101134E280E327A05F25AFF7C6682AC623900.doc



   附件1: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章39件
   1.关于调整银行业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1号
   2.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
   3.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6号
   4.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3号
   5.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6号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8号
   7.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年第10号
   8.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1号
   9.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2号
   10.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3号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工作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4号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1号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2号
   14.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1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4号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
   17.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2004年7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8号
   18.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
   19.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
   20.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1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

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2007年7月3日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0号
   21.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2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

充足率管理办法 >的决定》修正,2007年7月3日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1号
   22.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号
   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7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4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的决定》修正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5号
   24.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6号
   25.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7号
   26.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2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5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

》修正,2007年7月3日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8号
   27.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9号
   2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
   29.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1号
   3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3号
   31.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7年第3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8年12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信托公

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2009年2月4日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
   32.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3号
   3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
   34.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1号
   35.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2号
   36.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3号
   37.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5号令颁布实施 根据2010年6月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8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商业银

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决定》修改,2010年6月4日公布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4号
   38.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
   39.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6号



   附件2: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93件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类担保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3〕145号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给予违反利率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144号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联合社设立办事处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04〕210号
   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解除特种金融债券抵(质)押资产登记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4〕231号
   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实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259号
   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统计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号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电子银行协调机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0号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45号
   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承兑汇票、债券返售(回购)业务会计核算手续》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47号
   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跨境银行监管合作工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54号
   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中要综合考虑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4〕379号
   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企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募担保人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175号
   1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托合同纠纷案所涉有关信托法规释义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2号
   1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福建省台《港、澳)资企业投资入股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221号
   1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从业经历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245号
   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249号
   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证业务准入有关问题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5〕258号
   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262号
   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整顿后的城市信用社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3号
   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衍生产品业务风险监管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313号
   2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有关问题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5〕316号
   2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坚决纠正股份制商业银行虚增存款等不良行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320号
   2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地(市)联合社解散清算公告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344号
   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小额信贷组织有关问题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5〕394号
   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45号
   2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54号
   2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股权质押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60号
   2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65号
   2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外国信用卡机构驻华代表处合规性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5〕81号
   3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原有负债清理及到期信托计划清算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5〕87号
   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业务准入审核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23号
   3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机构应否协助公安机关扣划存款问题的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27号
   3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单一代定资金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34号
   3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债券投资、银行卡等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40号
   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人力资源结构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06〕147号
   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54号
   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57号
   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60号
   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64号
   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17号
   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是否属行政处罚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171号
   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邮政储蓄小额存单质押贷款试点工作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6〕199号
   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03号
   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减免税收入弥补亏损或计入拨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210号
   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2号
   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优化人力资源结构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225号
   4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234号
   4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46号
   4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256号
   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57号
   5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259号
   5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05号
   5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18号
   5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23号
   5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明确非银行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岗位及相关工作职责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333号
   5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36号
   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审批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主合同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6〕64号
   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管理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6〕69号
   5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7号
   6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银行母行支持度评估体系》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71号
   6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办理业务中与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92号
   6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95号
   6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6〕96号
   6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巩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代办站清理成果有效防范案件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01号
   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改进和加强银行业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02号
   6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编制规则(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03号
   6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金库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07号
   6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改革六项重要工作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7〕110号
   6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高耗能 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11号
   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14号
   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行政处罚有关事项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7〕127号
   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非银行金融机构驻华代表处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28号
   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规范履职行为防范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30号
   7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防范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32号
   7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33号
   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银行风险管理和服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34号
   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小商业银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40号
   7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42号
   7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自行承担风险敞口、进行敞口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45号
   8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和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61号
   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62号
   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分支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73号
   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汲取案件教训,切实加强金库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82号
   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有关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197号
   8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7〕200号
   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做实利润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13号
   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15号
   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集团客户授信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7〕219号
   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违规投资参股非金融企(事)业或项目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34号
   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分支机构风险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35号
   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38号
   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41号
   9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电话银行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42号
   9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克隆银行存折或信用卡盗取客户资金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46号
   9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资本充足率计算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7〕249号
   9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社会责任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7〕252号
   9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57号
   9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进一步对外开放银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258号
   9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银行机构监管评级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3号
   10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监管评级操作要点(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43号
   10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国银行管理行职能定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47号
   10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51号
   1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客户风险统计数据报送规程(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53号
   1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信息科技风险评价审计内部意见说明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56号
   1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卡发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60号
   1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员工挪用资金购买彩票案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63号
   1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79号
   1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7〕83号
   10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风险监管指标计算口径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7〕97号
   1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00号
   11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发售人民币信托类理财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22号
   11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信用社整合重组统一法人社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23号
   11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参加客户风险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3号
   1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助学贷款违约统计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4号
   1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安全保障问责方案》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42号
   11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现金、存款和联行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52号
   11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维持现行自助设备标识规范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8〕155号
   11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信息系统服务保障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56号
   1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58号
   1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局开展客户风险信息共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6号
   1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银监办发〔2008〕171号
   1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调整邮政储蓄银行一级分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75号
   1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撤销农村信用代办站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8号
   12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助学贷款违约通报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181号
   12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派驻区域稽核机构监管权限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8〕22号
   1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3号
   12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行政处罚文书式样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37号
   1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银监办发〔2008〕238号
   1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债券担保业务有关事项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8〕250号
   1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59号
   13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客户风险信息异议查询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63号
   1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64号
   1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65号
   1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70号
   13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73号
   1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基金和保险产品相关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74号
   13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82号
   1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省(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统一品牌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83号
   1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91号
   14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银信合作理财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297号
   1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属地联动监管工作机制的补充意见 银监办发〔2008〕3号
   14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房抵押贷款管理防范有证无房贷款诈骗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314号
   14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35号
   1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4号
   14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离辞职后流向借款企业有关问题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43号
   1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47号
   1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08〕49号
   1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涉及政策性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5号
   14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53号
   15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跨境监管沟通机制》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60号
   15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大案件责任追究力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63号
   15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督促邮储银行分支机构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64号
   15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防范落后产能企业信贷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7号
   15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重要信息系统设备单点故障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72号
   15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74号
   15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76号
   15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变更事宜的意见 银监办发〔2008〕8号
   15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典当机构贷款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87号
   15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鼓励信托公司开展公益信托业务支持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93号
   16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外资银行监管制度安排》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99号
   16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故障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04号
   16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29号
   16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36号
   16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43号
   16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47号
   16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09〕15号
   16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55号
   16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62号
   16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印章管理的风险提示 银监办发〔2009〕164号
   17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按揭贷款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66号
   1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户管理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67号
   1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统计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7号
   1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70号
   17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72号
   17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会计科目及会计报表示范模本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189号
   1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21号
   1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不法分子利用ATM机具盗取银行卡资金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28号
   17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借冒名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29号
   17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网银系统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3 号
   18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文件从事非法活动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43号
   18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外资银行流动性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47号
   18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用虚假开户方式诈骗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51号
   18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53号
   18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 银监办发〔2009〕260号
   18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商业银行现场检查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74号
   18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外资转制法人银行公司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76号
   18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大额贷款和集中授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78号
   18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金库尾箱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79号
   18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2号
   19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银行机构公司类信贷资产风险十级分类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4号
   19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和住房按揭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6号
   19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企业利用网银系统向银行转嫁损失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88号
   19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从事境内黄金期货交易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银监办发〔2009〕3号
   19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指南》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00号
   19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04号
   19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六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27号
   19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异地离行式专营机构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40号
   19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项目贷款和行业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43号
   19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44号
   20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客户风险统计有关指标填报标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57号
   20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64号
   20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71号
   20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境外不法分子利用我境内银行开户管理漏洞诈骗境外客户资金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86号
   20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金融机构空白乡镇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09〕387号
   20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399号
   20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修订信托公司年报披露格式 规范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407号
   20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业务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408号
   20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437号
   20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创新小企业流动资金货款还款方式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46号
   21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47号
   21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57号
   21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联系机制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58号
   21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指引>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10号
   21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数据中心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14号
   21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商业银行主要股东资格审核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15号
   21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投向监管 保证涉农信贷资金供应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17号
   21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有效执行联合国相关制裁决议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2号
   21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村镇银行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38号
   21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码信息共享系统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59号
   22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66号
   22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办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67号
   22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在所在城市辖内外向型企业密集市县设立支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178号
   22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报表》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1号
   22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防范伪造或变造银行承兑汇票诈骗犯罪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2号
   22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21号
   22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化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23号
   22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拟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协议存款业务有关情况的批复 银监办发〔2010〕24号
   22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关键设备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40 号
   2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43号
   23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44号
   23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市场竞争、严禁高息揽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48号
   23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防范网银客户信息泄露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29号
   23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域名保护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08号
   23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09号
   23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1号
   23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二类支行改革的指导意见 银监办发〔2010〕316号
   23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公共积累处置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监办发〔2010〕318号
   23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密平台设计缺陷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20号
   23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35号
   240.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台账调查统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38号
   24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软贷款清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39号
   24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41号
   24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许可证管理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42号
   24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重要信息系统运行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43号
   24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2号
   24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3号
   24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4号
   24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信息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59号
   24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农村信用社使用专项中央银行票据置换不良资产会计核算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3〕83号
   2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监会公众信息服务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109号
   25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通报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132号
   25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151号
   25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152号
   25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政策性银行资本充足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180号
   25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颁布使用《免责申明》和《客户大额授信及违约客户情况风险提示书》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17号
   25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专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42号
   25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通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专网和客户大额授信和零售贷款违约信息披露系统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47号
   25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60号
   25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65号
   26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现场检查意见书发文形式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84号
   26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提示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289号
   26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股份制商业银行报送监管信息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50号
   26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防范注吊销企业贷款风险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55号
   26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控制和防范信贷风险两项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64号
   26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票据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4〕72号
   26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后续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5〕101号
   26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细则》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5〕188号
   26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5〕240号
   26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三项业务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5〕66号
   27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许可证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6〕233号
   271.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125号
   272.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委托业务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186号
   27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大型银行数据中心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196号
   274.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涉及公共安全的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197号
   275.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227号
   276.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7〕269号
   277.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业银行重要网络设备技术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11号
   278.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28号
   27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严格规范省联社构建办公用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办通〔2008〕5号
   28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和《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3〕10号
   28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3〕14号
   28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4〕13号
   28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制商业银行非现场监管规程(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4〕21号
   28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4〕23号
   28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行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 银监发〔2004〕4号
   28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监会行政许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04〕48号
   28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4〕51号
   28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大学城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发〔2004〕53号
   28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的意见 银监发〔2004〕55号
   29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4〕57号
   291.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4〕61号
   29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4〕68号
   29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股份制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的通知 银监发〔2004〕8号
   29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银行已核销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4〕89号
   29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风险监管防范交易对手风险的通知 银监发〔2004〕93号
   29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投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4〕97号
   29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5〕1号
   29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工作的意见 银监发〔2005〕10号
   29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华外资银行从事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准入程序的公告 银监发〔2005〕13号
   30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华外资银行从事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准入程序的通知 银监发〔2005〕14号
   30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银监发〔2005〕17号
   30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外部营销业务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20号
   30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外资银行法人机构公司治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5〕21号
   30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银行监管工作意见》《农村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28号
   30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规定》的通知 银监发〔2005〕49号
   30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5〕58号
   30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59号
   30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5〕6号
   30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61号
   31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5〕63号
   31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监发〔2005〕69号
   31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5〕71号
   313.关于印发《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5〕72号
   31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社监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75号
   31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发行混合资本债券补充附属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5〕79号
   31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87号
   3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5〕88号
   31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开办国际汇款代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6〕15号
   31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通知 银监发〔2006〕16号
   32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6〕19号
   32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22号
   32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23号
   32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宏观调控 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 银监发〔2006〕27号
   32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市场准入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6〕30号
   32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外资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和托管业务市场准入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06〕36号
   32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团贷款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37号
   32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省联社和北京等农村银行属地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06〕48号
   32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6〕50号
   32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51号
   330.中国银行业监督监管委员会关于禁止银行与商业机构发放联名储值卡的通知 银监发〔2006〕60号
   33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展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创新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6〕65号
   33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资商业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的通知 银监发〔2006〕68号
   33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6〕69号
   33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小企业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7号
   33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假按揭”个人住房贷款的通知 银监发〔2006〕71号
   33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正式运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6〕75号
   33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76号
   33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市场准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监发〔2006〕80号
   33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布后有关问题的公告 银监发〔2006〕82号
   34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 银监发〔2006〕84号
   34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87号
   34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6〕89号
   34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号
   34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银监发〔2006〕90号
   345.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代理业务的意见 银监发〔2006〕91号
   346.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商业银行改善和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6〕94号
   34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政策性金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银监发〔2006〕95号
   34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6〕96号
   34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防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证券公司业务往来相关风险的通知 银监发〔2006〕97号
   350.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监发〔2006〕98号
   35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村资金互助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7〕10号
   35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通知 银监发〔2007〕12号
   353.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监管评级内部指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7〕14号
   354.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监测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7〕15号
   355.中国银监会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由其总行单独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银行处理债权债务有关事宜的通知 银监发〔2007〕17号
   356.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银监发〔2007〕18号
   357.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的通知 银监发〔2007〕24号
   358.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监发〔2007〕27号
   359.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中国 泰王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签订日期1975年7月1日 生效日期1975年7月1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为了恢复和进一步加强两国人民传统的亲密友好关系,并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共同愿望,决定于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起互相承认并建立外交关系。

 二、两国政府重申,只有一个国家的人民才有权选择他们自己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而不应受到外来干涉。两国政府并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泰王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不同不应妨碍按照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的原则发展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

 三、两国政府同意依照上述原则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四、两国政府一致认为,一切外国侵略和颠覆以及任何国家控制别国或干涉别国内政的一切企图都是不许可的,都应受到谴责。

 五、两国政府反对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在世界上任何地区建立霸权和势力范围的图谋。

 六、泰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场,并决定在本公报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从台湾撤走一切官方代表机构。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泰王国政府并同意尊重泰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注意到,几个世纪以来侨居在泰国的中国人能遵循泰国的法律和泰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同泰国人民和谐友好相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宣布他们不承认双重国籍。双方政府认为任何中国籍或中国血统的人在取得泰国国籍后都自动失去了中国国籍。对自愿选择保留中国国籍的在泰国的中国侨民,中国政府按照其一贯政策要求他们遵守泰王国法律,尊重泰国人民的风俗习惯,并与泰国人民友好相处。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将得到中国政府的保护,并将受到泰王国政府的尊重。

 九、两国政府同意奉行发展彼此间的贸易、经济和文化关系的政策。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同意按实际可能尽快互相委派大使,并根据国际惯例在互惠的基础上在各自首都为对方大使馆的建立和履行职务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泰 王 国
     国务院总理             总  理
     周 恩 来          蒙拉差翁·克立·巴莫
     (签字)             (签字)

                        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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